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 10/13可舰载!纵横大鹏CW-40军民两用无人机珠海航展亮
- 09/01五角大楼宣布投入6亿美元进行大规模5G技术实验
- 08/24美陆军“远征技术搜索”项目简析
- 08/18五问科创新风|石墨烯:关键技术待突破,大企
- 08/18探讨两用智能技术发展 2020两用智能技术与产品论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问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基础理论
(一)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概述
1.军民两用技术的权利主体
2.军民两用技术的权利内容
3.军民两用技术的权利客体
(二)军民两用技术的权利归属理论分类
1.管控类的权利
2.非管控类的权利
二、我国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层次不清晰
1.政府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2.企业的参与模式不统一
3.科研院所的主体地位缺失
4.交易平台的管理职能不明
(二)内容配置不平衡
1.权利归属不清
2.义务分担不明
(三)客体界定不明晰
1.军工技术解密困难
2.民用技术加密复杂
3.利益分配不平等
三、国外典型国家经验借鉴
(一)美国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经验
1.主体层面的“采办制度”
2.内容层面的“权利分类制度”
(二)以色列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经验
1.主体层面的“公司化模式”
2.内容层面的“风险责任承担机制”
(三)日本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经验
1.内容层面的“补偿奖励机制”
2.客体层面的“统一准入标准”
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体系
(一)选择与中国特色军事法律体系目标相衔接的路径
(二)构建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体系的对策与方法
1.主体层次清晰且权限分明
2.权利归属明确且责任义务清晰
3.明晰两用技术的客体范围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履历
文章摘要:技术创新是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决定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充分发挥军工技术革新与民用技术革新的优势,将两者有机地整合,军民两用技术成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不同于一般的科学技术,军民两用技术是以高新技术为核心,既能够应用于军工领域,同时又能够应用于民用领域的双向技术。因此它所涵盖的各项权利略微不同于一般科技成果中所包含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知识产权)各项权利的。对于军民两用技术所应包含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尚无明确区分且理论界有多种观点,本文以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为依据,以独占权、受让权、介入权、优先权、收益请求权,以及风险承担等权利内容为出发点,针对现状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案。军民两用技术是必须经过双向转移才能产生权利,继而产生利益价值的一种特殊技术,然而我国目前对于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所产生的权利并没有十分细致的立法规定,更没有统一的立法予以规范,只能通过一般性法律规范进行笼统地调整,这将不利于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过程的快速进展,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并尝试分析我国军民两用技术的权利归属问题,并提出对策与建议。本文在结合国内外对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问题的研究基础上,对实践中存在的军民两用技术中的权利归属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将军民两用技术所包含的各项权利进行概括总结;其次,结合实践,总结我国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问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对国外一些国家在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问题上的做法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能够适合我国国情的路径和方法;最后,评价我国当前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规范体系,以及分析内在影响因素,进一步为我国军民两用技术权利归属问题的构建提供改进的依据和建议指导,以更好地促进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推进技术协同创新效应。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27821/d.cnki.gdlhy.2019.000070
论文分类号:D922.17;D922.12
文章来源:《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网址: http://www.jmlyjsycp.cn/qikandaodu/2021/1110/828.html